勞務代理制度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授權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,接受各類用人單位或是個人委托天津生產線外包公司,代理人事管理與人事關系,提供人才人事社會化服務的一種新型管理制度 天津勞務外包公司 。
勞務代理的對象是哪些?
凡絕不具備人事管理權限的非公有制企事業單位,應實行全員勞務代理;國有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,實行部分人員或是全員勞務代理。其主要對象是:
(一) 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后的新進人員;
(二) 外商投資企業、鄉鎮企業、民營科技實體、私營企業和人員;
(三) 會計、審計、法律等各類社會中介機構和人員;
(四) 機關企事業單位辭職、辭退及與用人單位終止或是解除聘用(勞動)合同的失業人員;
(五) 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;
(六) 自費出國留學、離崗求學深造的人員;
(七) 國(境)外企業常駐代表 機構的中方雇員;
(八) 應聘到外省市以及進入我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;
(九) 自愿委托勞務代理的其他單位以及人員。
勞務代理采取什么樣的管理形式?
勞務代理實行契約化管理。天津生產線外包公司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、義務、承擔的責任與期限。